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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回撥改革】投資基金公會料散戶可受惠兩方案

【新股回撥改革】投資基金公會料散戶可受惠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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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回撥改革】投資基金公會料散戶可受惠兩方案

【Now新聞台】投資基金公會表示,認同港交所收緊新股回撥機制的建議,相信更切合本港金融市場發展。

當新股市場認購反應熱烈出現超購情況,根據現行機制,可以按比例回撥最多一半發售新股予散戶投資者,但早前港交所就建議收緊回撥機制,並提出兩個方案,包括將散戶分配比例由10%下調至5%,回撥後的分配比例上限由一半降至只有最多20%,或者是將初始分配比例調高至最多50%,但就再無回撥。

投資基金公會認為,方案切合本港金融市場變化。

投資基金公會行政總裁黃王慈明說:「例如由1998年開始有(新股)回撥機制時,個人投資者和散戶的參與度其實是較高的,但時移世易,去到今時今日,市場的交投量散戶的佔比大約在10%。」

她補充,散戶投資者傾向在新股上市後,短期就出售持股,令新股股價相對波動,希望改善回撥機制後,吸引到更多傾向長線持有股票的機構投資者參與新股認購。

黃王慈明說:「機構投資者他們每做這個投資時,盡職審查、研究公司業務時都會投放很多資源,但過去一段時間,往住因為公眾的需求很大,回撥(比例)會比較大,往往他們(機構投資者)做完這個盡職審查後,他們會拿不到他們原本想要投的股票數目。」

對於證監會要求恢復新股融資時收取10%保證金,限制新股超購倍數,黃王慈明相信港交所在優化新股定價機制時,會考慮到證監會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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