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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倡一二手住宅引入「可鋪地毯面積」

學者倡一二手住宅引入「可鋪地毯面積」

為讓買家更了解單位的可用面積及呎價,地監局要求地產代理於明年開始,需要向買家提供單位實用面積資料。不過,原來單位的實用面積仍非最實用。 

所謂實用面積,是指單位室內連露台及工作平台的面積,但不包括窗台在內。不過,原來這仍未能完全反映室內到底有多少地方可以用,關鍵是連牆身厚度都要計算在內。 

 以尖沙咀港景峰這個單位為例,建築面積近770平方呎,實用面積576平方呎,實用率達七成半。

不過,牆身所佔的面積達160平方呎,若扣除這部分,實際可用面積僅416平方呎。即面積逾700平方呎的單位,共得逾五成面積用得著。

若希望用盡一點,可拆走牆身,用儲物櫃作為間隔牆,但由於部分是主力牆,因此不能拆走。

有學者認為,實用面積,英文稱為SALALBE AREA並不準確。建議發展商要提供可鋪地毯面積(CARPET AREA)。

理大建築及房地產學系客席講師姚松炎指,現時本地商業樓宇買賣,普遍已提供這個面積,要引入一、二手住宅市場,相信不會太難。

為配合明年4月起,政府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條例正式生效,地監局要求地產代理明年1月1日開始,除建築面積資料外,亦要向二手樓買家提供單位實用面積及呎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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