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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警方聯同證監會舉行記者會,就虛擬資產交易平台JPEX案交代案情。主講者包括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警司孔慶勳、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司李慕賢、商業罪案調查科署理總督察麥偉光、證監會中介機構部發牌科兼金融科技組主管黃樂欣,以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法規執行部總監鄭德嘉。
警方表示,截至周一晚上,合共接獲1641人報案,稱未能取回在JPEX的資產及懷疑受騙,涉及金額近12億元。在周一的拘捕行動中,警方共拘捕4男4女,介乎22至52歲,涉嫌串謀詐騙,他們分別是可疑公司負責人、場外虛擬資產找換店店主、負責人及職員等,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警方又在行動中搜查約20個處所,檢獲電腦等大量證物,以及約800萬元現金、凍結約1500萬元銀行結餘及三個物業,總值約4400萬元,警方考慮充公逾6000萬元懷疑犯罪得益。
警方指,JPEX在2020年成立後利用廣告、社交媒體及不同平台、場外找換店及網紅等作出虛假及誤導性陳述,聲稱JPEX是一間持牌及認可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積極推廣及銷售所謂「低風險、高回報」的產品,又誤導宣傳與本港上市公司合作,但其實相關合作早已結束,從而誘使投資者入局。
證監會則指,去年7月已將JPEX列入可疑及無牌名單,並7次提醒投資者相關風險;及至上月提醒投資者防險的聲明發出後,JPEX不但沒有停止積極推廣,反而變本加厲。警方又指,在證監會上周發布聲明點名JPEX後,JPEX提高投資者的提款門檻,亦可隨意限制「出金」上限,或收取極高的提款手續費等。
對於為何去年已將JPEX列入可疑及無牌名單,到上周才發布聲明點名JPEX,證監會表示自2017年開始已關注虛擬資產領域,但證監會無權強制規管虛擬資產平台,至2019年推行自願性受規管框架。及至去年通過俗稱「洗錢條例」(《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將虛擬資產納入監管,並於今年6月1日生效,強調證監會沒有任何權力進行監管,只能通過教育和提醒公眾,並指在有關聲明發出前,JPEX從未與證監會有任何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