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網紅」耀樂指控強迫性交並偷拍性愛影片的台灣藝人炎亞綸,今(3日)到警署落口供,士林地檢署亦搜查了其寓所及工作室。對於有報道指警方懷疑他涉及多案,炎亞綸僅表示「不要亂猜測」。
炎亞綸今晨在律師陪同下,到警署落口供,全程約3小時,據悉他由台北市婦幼警察隊約見。炎亞綸離開警署時神情從容,對於記者引述當地傳媒報道指,警方懷疑他不只牽涉單一拍攝未成年人性愛影片的案件,他僅表示「不要亂猜測」。
另一邊廂,士林地檢署今日亦指揮婦幼隊搜索炎亞綸位於台北天母的寓所,帶走其電子產品;此外再到他的工作室搜查。士林地檢署表示未就此案申請拘捕令。
耀樂指控炎亞綸在他16歲時強迫他性交,並偷拍性愛片段,更要脅他一旦對外公開事件,將找黑道解決;炎亞綸否認偷拍。炎亞綸可能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拍攝兒童及少年性影像罪、散布或播送未成年人性影像罪,最高判囚7年;而性侵未成年者最高可判囚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