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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立法會首讀及二讀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合資格外來專才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後,可獲退還買樓印花稅。
施政報告提出合資格專才居港7年後,就已購入和仍然持有的首個住宅物業,可申請退還已繳付的買家印花稅和新住宅印花稅,原本動議草案的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因腳傷缺席,由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署任職務並動議,他指政府希望透過減低外來人士在港置業成本吸引人才。
署理政務司副司長楊潤雄:「人才如果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會傾向長遠留港發展。合資格外來人才必須符合特定條件,包括居港7年的要求,才可申請退稅,我們相信措施不會導致住宅物業需求突然大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