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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中共十九大以來最嚴重案件之一的孫力軍政治團夥案,公安部前副部長孫力軍因受賄等罪一審被判死緩。
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孫力軍受賄、操縱證券市場和非法持有槍支的案件,他因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期滿後減為無期徒刑,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和假釋。
另外,他因操縱證券市場被判監八年,罰款一百萬元人民幣;至於非法持有槍支罪就被判監五年。
經審理查明,孫力軍利用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或個人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折合6.46億元人民幣。
法院認為孫力軍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鑑於孫力軍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線索經查證屬實,有重大立功表現,具有從輕處罰情節,死刑可以不立即執行。
孫力軍政治團夥,近日已有五人被宣判,包括前司法部長傅政華因受賄罪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死緩期滿後終身監禁,不得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