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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涉及「望月樓」群組的兩名時任國泰航空機組人員,涉嫌在港隔離期間違規外出聚餐,被控違反防疫規例,其中一名被告作供稱國泰的電郵提及檢疫時可到餐廳用膳或到朋友家中拜訪。
被告黃昱龍及劉諾宏案發時為國泰航空機組人員,被控違反防疫規例,沒有遵照要求接受醫學監察,兩人不認罪。
控方指,兩名被告分別於去年12月24及25日,由紐約及芝加哥抵港,衞生署人員在機場向他們發出醫學監察通知書。
黃昱龍抵港翌日就離開西環寓所,去到劉諾宏屯門寓所,隨後劉諾宏送黃昱龍到巴士站,自己再去屯門一個商場提取淘寶包裹後返家。
劉諾宏在12月27日再次離家,去到九龍塘又一城蘋果商店買手機,並光顧食肆望月樓,與父親及友人用膳。
兩名被告先後於12月27及28日確診新冠變種病毒Omicron,及後望月樓爆發感染群組。
控方傳召衞生署總港口衞生主任梁耀康作供,他同意防疫規例有12條附屬法例,不時更改,又同意醫學監察條例中沒有載列禁止活動的清單。
而兩名港口衞生助理稱,衞生署沒有指引要求他們發出醫學監察證明時,需要解釋內容。
被告黃昱龍選擇出庭作供,他稱國泰航空透過電郵通知檢疫限制,提及他們可到餐廳用膳、接孩子放學,或到朋友家中拜訪,只表明不能去擠迫的地方,他說不知道不能外出見朋友,否則絕對不會做。
法庭裁定兩名被告表面證供成立,案件周二繼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