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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消費券今年加碼至10000元,其中一半將於4月發放,使用期限至10月底,政府表示,去年已登記領取消費券的市民將會自動收到錢,毋須重新登記。此外,若電子錢包失效或遺失八達通,須於本月內更新資料。
消費券加碼至10000元,其中一半即5000元將於下月發放,將沿用4種支付工具。
去年領取過消費券的市民毋須重新登記,其中Tap & Go、WeChat Pay及支付寶將會一次過入帳5000元,使用期限7個月,即10月底前須用完。至於八達通則先收4000元,最遲10月底要用完,用完後翌月16日將會收到餘下1000元。
政府表示,不轉換平台可加快派發流程。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說:「現在疫情這麼嚴峻,都不想麻煩大家,基本上如果不是跌了八達通,甚麼都不用做就會收到錢,如果屆時因為疫情關係,仍有社交距離措施,我相信大家都會遵守,但畢竟日常都不少開支,消費券都用得著。」
目前,逾50000人已關閉電子支付平台,遺失或八達通已失效,即日起可透過消費券網站下載表格,再郵遞更新資料,不過,只能沿用去年採用的支付平台,不能轉換平台,而八達通用戶可在網上登記新卡資料,至於轉用「樂悠卡」的市民,只需打電話更新登記便可。
政府表示,會密切留意不同支付平台表現。
陳茂波說:「這方面我們督促得很緊,個別去年8月表現得一般的,我們已督促它要做好。」
至於第2期5000元,政府預期,暑假可以發放,並預告會加入更多支付平台,現有4個平台亦未必全部有份。
此外,新符合資格的市民要到第2期才開始獲發消費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