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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計劃立法禁止業主對指定行業租戶追租,法例有效期最多半年,希望能穩住就業。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說:「盡快立法禁止業主對指定行業,未能如期繳交租金的租戶,終止租約、服務或採取其他相關法律行動,措施為期3個月,可按需要再延長最多3個月,法例將會在6個月後自動失效。」
地產建設商會認為,在疫情下大業主及租戶同樣經營困難,責任不應只落在大業主身上,建議政府應完善有關措施。
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說:「有些地產商將物業抵押給銀行,他需要支付利息,租金已經減少,知道有些減租30%、40%、50%、60%、70%都有,不能追收租金,但要支付利息,業主哪裡有錢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