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青年三年前在觀塘港鐵站外,用鎅刀刺向一名警員頸部,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罪,被判囚7年9個月。
21歲被告許添力事發時讀中六,被控2019年10月13日在觀塘港鐵站外天橋,用鎅刀刺傷警員梁兆祥的頸部,早前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企圖謀殺罪獲准存檔法庭。
他求情時指自己因憤怒而犯錯,已經從錯誤中學習,明白應以理性解決問題,不再讓仇恨滋生。
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判刑時說,事件是2019年另一宗無常理的暴力事件,被告背後動機足以與企圖謀殺案比擬,雖然隨機選擇襲擊對象,但明顯是有預謀。最大的加刑因素是針對正在執勤的警員,被告當時無受收到任何挑釁,但使用高度武力的襲擊。
警方從被告家中搜出遺書,法官認為顯示被告當日去意已決,決定以監禁10年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扣減刑期,最終判囚7年9個月。
法官陳慶偉引述被告說,經過兩年還柙已經反省過錯,他希望被告是真誠有悔意,服刑期間學有所長,將來重投社會能展開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