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本港據報最快明年1月,實行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機制。
《信報》報道,港交所的SPAC諮詢結果可望在聖誕節前出爐,並於明年初、最快1月實行。港交所將微調建議內容,包括投資者資格、攤薄上限及股東就SPAC併購交易。
投票表決方面等,務求令本港SPAC機制更貼近市場需要,惟修訂內容仍有機會作最後更改。
在投資者資格方面,報道稱,證監會要求只容許專業投資者認購和買賣SPAC股份,所以放寬至散戶參與的意見,預料不獲接納,但原本需要有30名機構專業投資者參與的要求或會放寬,相關數目會被下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