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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界及學者指監管側重保護投資者 或削港推SPAC吸引力

業界及學者指監管側重保護投資者 或削港推SPAC吸引力

【Now新聞台】特殊目的收購公司,即SPAC上市機制諮詢期月底結束,業內人士及學者都認為,諮詢文件建議的監管條件太嚴格,擔心會影響本港推SPAC的吸引力。

近年特殊目的收購公司,即SPAC上市熱潮席捲美國。數據顯示,去年美國SPAC新股集資額較前年多5倍,今年以來相關集資規模已經超越去年全年水平。

香港上月亦發表諮詢文件,就SPAC上市機制收集意見。7年前開始在美國擔任SPAC發起人的王幹文指出,港交所建議的條文過於著重保護投資者,例如將贖回股份與反對併購交易方案綑綁,或令合併失敗機會大增。

諾圻投資公司創始人王幹文說:「2010年時,美國用此方法,只有贖回的人才能投反對票,造成合併不成功的機會率,當時大約30%至50%。我們(發起人)需要投放很多資金及資源下去,所以如果經過兩年時間都可能會失敗的話,他可能會很審慎對香港推行。」。

有學者指出,SPAC機制本身已經保障前期投資者能取回本金及利息,建議放寬讓散戶參與交易,及在規管上考慮如何配合SPAC優勢。

美國克林信大學經濟系副教授徐家健說:「即沒有太大必要,只有專業投資者才可以參與,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就是,究竟相比傳統新股,它一定要有一個做法,讓人覺得可能吸引,種種原因都考慮香港上市。你一定要讓部分準備想上市的公司覺得,不如試試SPAC上市,可能快一些、成本低一些。」。

本港SPAC諮詢為期45日,到今個月31日截止。今次是繼9月新加坡推行SPAC上市機制之後,亞洲第2個主要金融市場考慮引入SP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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