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消委會建議,境外一手樓地產代理及營業員須領牌,香港房地產代理業聯會預計,最少有五至六成從事銷售境外樓的地產代理是無牌照,同意政府須加強規管。
香港房地產代理業聯會榮譽主席郭德亮:「成立新境外物業地產代理監管局,第二是將現有的地產代理條例,1997年在立法會通過的地產代理條例,將監管局的職能擴大,將職能在立法會擴大,規管境內銷售的物業,它便有權要求境外銷售物業的人士取牌,這是最簡化的。」
消委會主席林定國認為,地產代理代表發展商銷售境外物業,有責任提供足夠物業資訊,及提醒投資者可能面對的風險,認為有需要設條例監管,讓地產代理承擔部分的合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