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建議修改《電影檢查條例》,電影檢查員須考慮上映會否不利國家安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說,會審慎和保障創作自由。
因暴動罪入獄的梁天琦、兩年前的修例風波,有導演都以紀錄片形式拍攝成電影。
政府建議修改《電影檢查條例》,被裁定為不利國家安全的電影將不獲准上映,日後會否再有這類紀錄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說,紀錄片與其他類型電影一樣,不會有另一套準則,要考慮整體是否影響國家安全。
邱騰華:「我們不會因為電影類別,例如紀錄片就有另外一套寬鬆,因為它是不是紀錄片很難說準,有時拍攝時有真實新聞片段,有些可能是虛構,最終不在於拍攝情況,而是整套片表達出來的事,有提及社會上爭議較大的社會情況。這些電影一直都有,但問題是國安法生效後,電影無論是製作內容或放映時,會否有意或衝擊國安條例。」
修例賦權政務司司長撤銷不利國家安全的電影上映證書,邱騰華解釋,是要在電檢制度外「守尾門」。他指基本法和國安法都表明會保護言論和創作自由,只是兩者要有平衡。
邱騰華:「做這件事不單只是電影本身,而是背後希望利用電影推動違反國安的情況,當然我們要予以制止,但我們都會審慎,我們要保護創作自由。」
對於人大常委會緩表決將《反外國制裁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邱騰華稱不知道原因,但認為國家立法有理有據,強調港府反對外國,以制裁干預本港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