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因應中國政府的新指引和限制,要求中國公司作出更多披露,包括對中國政府未來的行動面臨不確定性,以及中國公司被當局拒批赴美上市的風險。
美國證交會主席根斯勒發聲明,指注意到中國政府近期就中國公司在離岸集資作出新指引和限制,而為了在海外上市,不少中國公司組成可變權益實體,透過離岸空殼公司向公眾股東發行股票,對美國投資者而言,這項安排造成暴露於中國公司的風險。
因應這些新發展,美國證交會稱會要求與中國公司有關的離岸發行人作出數項披露,包括投資者不是購買中國公司股份,而是與該公司維持服務協議的空殼公司發行人股份,兩者的業務描述亦應清楚區分,而中國公司、空殼公司發行人和投資者對中國政府未來的行動,可能重大影響公司的財務表現和合約的可履行性。
面臨不確定性,證交會又要求發行人披露詳細財務狀況,包括量化指標,令投資者明白可變權益實體與發行人的關係。
所有尋求在美國上市的中國公司亦必須披露,該公司或其發行人是否曾被中國當局拒絕批准赴美上市的請求,亦要披露有關批准、被拒絕或撤銷的風險,如果有關批准被撤銷,公司亦有責任披露。
除此之外,中國公司亦要披露,會否因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無法審核發行人的會計師事務所,而導致公司根據《外國公司問責法》面臨除牌。
證交會相信有關披露對有根據的投資決策至為重要,亦相信有關轉變可提升與中國公司有關的離岸發行人在申請上市的披露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