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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反壟斷法被處罰 騰訊:嚴格落實監管要求

違反反壟斷法被處罰 騰訊:嚴格落實監管要求

【Now新聞台】騰訊與競爭對手中國音樂集團合併,被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裁定違反反壟斷法,罰款50萬元人民幣,並須解除網絡音樂獨家版權,騰訊指會嚴格落實監管要求。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指今年一月根據舉報,以《反壟斷法》及《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對騰訊2016年7月收購中國音樂集團股權,涉嫌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立案調查。

調查指出,五年前,騰訊旗下的QQ音樂和中國音樂集團的酷狗和酷我音樂,在網絡音樂播放平台市場的佔有額分別是約30%及40%左右。騰訊透過與主要競爭對手合併,成立「騰訊音樂娛樂集團」,獲取較高市場佔有額,公司佔有的獨家音樂庫資源超過八成,可能有能力促使上游版權方,與騰訊達成更多獨家版權協議,或要求獲得較佳的交易條件等,在市場上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而且在完成股權變更登記前未有申報。

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騰訊罰款50萬元人民幣,並責令騰訊及關聯公司,三十日內解除已達成的獨家音樂版權,無正當理由,不得要求上游版權方給予較佳條件等。公司在三年內,每年要向總局報告履行義務情況。騰訊回應說,公司將認真遵守決定,嚴格落實監管要求,維護市場的良性競爭。

內地傳媒報道,案件是中國《反壟斷法》實施以來,第一宗對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採取措施,以恢復市場競爭狀態的案件。有業內人士認為,今次騰訊被追溯處罰,能促使網絡音樂行業版權費用回歸合理,使中小型企業獲得更多競爭機會。

本月初市場監管總局同樣根據《反壟斷法》規定,禁止騰訊合併兩大遊戲直播平台虎牙和鬥魚。事隔約兩周,騰訊再遭反壟斷監管,有學者認為官方舉動顯示,反壟斷執法將是未來監管的發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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