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法院裁定,蘋果和三星均有侵犯對方的專利權,下令禁止兩間公司部分產品在南韓出售。
三星電子去年四月,以蘋果產品侵犯了三星的數據續傳等專利為理由,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出起訴,法院裁定蘋果侵犯三星兩項無線數據傳輸的專利,需賠償三萬五千美元,並禁止蘋果四項產品包iPhone 4和iPad 2在南韓出售。
而三星有十項產品,就因侵犯對方螢幕技術專利被禁售,賠償金額為二萬二千美元,不過有關galaxy s抄襲iPhone設計的指控則不成立。
蘋果和三星在全球打起專利戰,美國加洲法院正審議相關訴訟,預計本星期有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