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香港與內地簽署兩地法院相互認可和協助破產程序的文件。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深圳與內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萬明簽署相關文件,列明在試點地區的內地中級人民法院與香港高等法院,可進行互認及協助破產程序。
內地破產管理人可就內地破產程序,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認可並來港履行職務,包括保存及查照債務人文件以及相關資產等,措施同樣適用於香港清盤人。首階段會在深圳、上海和廈門試行,律政司已制定有關指南。
鄭若驊:「律政司會繼續積極支持兩地業界通過落實企業破產合作機制,豐富兩地的司法協作的實踐,深化專業合作,助力配合國家『十四五』規劃中,香港特區建設為亞太區國際法律、解決爭議中心的定位,為國家建設涉外法治化投資和營商環境及繁榮發展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