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2個指明地方的人士,須接受強制檢測。
名單如下:
任何在4月25日至5月8日期間曾身處任何下列指明地方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學生及訪客),須於5月11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如受檢人士選擇使用衞生防護中心派發的樣本瓶進行檢測,則須於5月13日或之前交回已採樣本的檢測樣本收集瓶。受檢人士若在5月6日至5月8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1) 香港新界屯門山景邨第 1 期社區會堂側仁濟醫院山景幼稚園/幼兒中心
(2) 香港九龍深水埗窩仔街石硤尾邨第 23 座 1 樓 201-218 號香港基督教服務處石硤尾幼兒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