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早前指五千元的電子消費券將分五期發放,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指,這或影響市民的消費彈性,安排上有微調空間,又指留意到有人關注在囚人士,如何使用消費券正與懲教署商討安排。
立法會議員(區議會第二)李慧琼:「局長可否清楚說明,其實你們不會再考慮分五期發放(電子消費券)?因為這並非市民想見到的。」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如果派得太密會否不方便,又或者令市民的消費彈性受影響?這方面我們仍在聽不同聲音,同一時間,我們亦正與各營辦商討論,所以是有微調空間的,先容許我『賣關子』。」
立法會議員(新界西)鄭松泰:「本地居民,但現在是在囚的人士,到底有否想過或相關政策,令他們亦可享有既有權益?」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年滿18歲,在香港居住的永久性居民及新來港人士便合資格,所以在囚人士亦包括在內,我們明白他們的關注,看看與懲教署商討有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