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主席梁永祥在本台節目《大鳴大放》指,應課差餉租值過於廣泛,未必適合用作制訂劏房的起始租金,他又呼籲如果有業主要求簽署條件苛刻的新租約,租戶應考慮離場。
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建議訂立具強制條款的標準租約,為租客提供四年租期保障,但無建議訂立「起始租金」。
小組主席梁永祥在本台節目《大鳴大放》指,報告未有訂下「起始租金」,因為現時欠缺一個理想的參考標準。
梁永祥:「我們覺得差餉租值可能太過廣泛,對於某個單位本身的裝修、座向、每棟大廈本身的質素,未必照顧得到,用這個方法可能是無辦法之中的辦法,但並非十全的方案。」
他呼籲如果租戶遇上業主在立法前的空窗期,要求簽署條件苛刻的新租約,應該考慮另覓單位。
梁永祥:「如果有人要求他們簽(租約),一些與工作報告所提出的建議很大分別,應該考慮清楚才簽,大不了這樣的業主可能也要離開他,否則可能欺負他們,不知有多長的租約。」
梁永祥又指,研究發現過半的劏房住客已居住超過兩年,部分亦正輪候公屋,相信四年的保障租期是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