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延長電話卡實名制公眾諮詢期,當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執法部門正調查即將發生、屬監禁不少於3年的「嚴重罪行」時,在迫切或緊急情況,可以毋須法庭手令下,要求電訊商提供電話卡登記紀錄。
《時事全方位》主持王慧麟指,起初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提出草案時,形容法例僅會用於製作土製炸彈等極其嚴重的罪行,一般市民的日常生活不會受影響,但如今「嚴重罪行」的門檻只是3年監禁,意味不少商業罪行都會包括在內,似乎與市民預期有落差。
他稱,基本法保障了市民的人權,當局不能以阻止罪行為由而為所欲為,若索取電話卡登記紀錄的門檻定得太低,相信很難令人接受。
王慧麟又表示,反修例事件後,政府指要重建與市民的互信,亦要加強民生政策,但當局急於推行電話卡實名制,若不能解釋清楚立法背後的理據和執行細節,市民對政府也難以建立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