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兩日內轉口風,承認早在十多年前擔任景捷董事時,已知道購入的單位是有分租租約。陳茂波發表聲明,強調任內不會再投資物業,又指當年投資舊樓並非貪圖高回報。
在星期日晚上11時59分,陳茂波突然透過新聞處發表聲明,承認一早知道有關物業有劏房。
聲明指,九四年景捷購入大角咀物業,當時他作為公司董事,知道有分租租約。 但他在星期五會見記者時說自己不知道,聲明表示,只是針對有關物業的現況,他又指當時理解,景捷購入大角咀單位是基於長線投資的價值,租金屬於次要。
本台翻查陳茂波擔任立法會議員期間的言論,卻與他的聲明明顯有出入。2010年,陳茂波公開分享投資心得,指曾買入大角咀舊樓,看中租金回報率高,只是租客質素不太理想。
陳茂波亦多次教大家投資舊樓,表示租金回報高,又有機會被收購;09年4月一篇報道,引述陳茂波指「投資舊樓成本不大,幾十萬元有交易,將單位翻新後租出,租金回報不俗,一般有8至9厘。」
08年5月,有報道引述他說「買賣舊樓可以刀仔鋸大松樹,平時收租回報有8至10%,遇到重建,隨時有3至4倍回報。」
陳茂波在聲明中明重申,太太已決定全數出售景捷股權,而他個人在零七年開始沒有再購入香港物業。不過,他無交代有否以公司或其他名義持有物業。
陳茂波又承諾,在他擔任局長期間,除了自用外,會絕跡香港的物業市場,以釋除公眾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