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出口管制法,任何國家或地區濫用出口管制措施,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的話,中方可採取對等措施。
出口管制法將於十二月一日起實施,當中規定出口管制清單制度,由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根據相關政策制定並發布,可對清單以外的貨物、技術和服務實施臨時管制,假如有技術或貨物可能存在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等風險,亦會實施出口管制,相關法律對域外亦適用。
境外的組織和個人如果違反出口管制法,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利益,妨礙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會依法處理,並追究法律責任。
任何國家或地區濫用出口管制措施,中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對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