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涉嫌刑事恐嚇一名東方日報記者,案件早前裁定表證成立,控辯雙方今日結案陳詞。
黎智英早上到西九龍裁判法院,他涉嫌2017年6月4日在維園內近音樂亭位置,恐嚇東方日報記者X,黎智英否認一項刑事恐嚇罪。
控方在結案陳詞指,當日黎智英出席的是一個公眾活動,記者有權拍攝,拍照時亦有保持距離,無任何威嚇黎智英的行為,若黎智英不滿,應一早離開,而非上前恐嚇。
控方指,從X拍攝的影片,的確見到黎智英盯着X,反問若黎智英並非很憤怒,為何會走向記者,說粗口和恐嚇X,又指即使X曾多次去信律政司,因為他是受害人,有權詢問律政司案件的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