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等四人,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下煽惑他人分裂國家罪被捕,扣查約兩日後,警方准許四人保釋候查。
鍾翰林下午由元朗警署離開,他表示,被捕四十多小時後,警方准他保釋候查,每月要到警署報到,期間交出旅遊證件及要在72小時內在電腦上刪除一些帖文,
另一名被捕人士何忻諾獲准保釋後,離開田心警署。
消息指,警方首次引用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向裁判官申請要求四人交出旅遊證件給警方,以及禁止他們六個月內離開香港;警方亦根據相關細則,要求他們於電子平台上,移除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可能導致國家安全罪行發生的電子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