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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氏兄弟許仕仁案十月再提堂

郭氏兄弟許仕仁案十月再提堂

廉署正式落案起訴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聯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等五人,他們被控八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涉及金額超過3400萬。

被捕後一直無露面的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下午抵達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8項控罪都涉及許仕仁,其中一項指他出任積金局行政總監時,免租使用跑馬地禮頓山6座20樓A及B室。

他又接受,由忠誠財務提供兩筆合共240萬無抵押貸款,及一份與新鴻基洽談中的顧問合約。

這些利益,他無向積金局申報,反而參與了積金局在國金一期辦公室續租的投票,而國金一期是新鴻基持有的物業。

另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控罪指,許仕仁出任政務司司長時,接受忠誠財務三百萬無抵押貸款,他無向政府申報,涉嫌隱瞞,並以政務司司長及西九發展計劃督導委員會主席的身分,參與西九事務。

而新地兩名聯席主席郭炳聯及郭炳江,分別面對兩及三項控罪,全部發生在05至07年間,當時許仕仁是政務司司長。

郭炳江被控,透過財務公司向許仕仁發出五百萬現金支票,令他在履行公職時,優待郭炳江。

郭炳聯就被控,透過新鴻基向許仕仁擁有的德福企業,提供412萬五千元的款項,令他擔任公職時優待郭炳聯。

同一期間,郭炳聯亦透過忠誠財務,向許仕仁提供一筆300萬的無抵押貨款,作為許仕仁保持優待他的報酬。

而郭炳江、陳鉅源及關雄生,曾經向許仕仁一連串,提供合共835萬元款項,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

在05至09年,陳鉅源及關雄生,被控向許仕仁提供多筆款項,涉及1118萬二千元,作為優待陳鉅源的報酬。

許仕仁及郭炳聯,另外被控就一份顧問費用發票,提供虛假資料。

所有控罪,涉及的款項及無抵押貸款超過3400萬,當中未計算禮頓山免租使用的利益。

許仕仁獲准以五十萬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而郭氏兄弟,各獲准以一千萬元保釋,離開香港前廿四小時要通知廉署。

控方將傳召41名證人作供,包括政府官員,但名單內無前特首曾蔭權及新地非執董郭炳湘,案件押後至十月十二日再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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