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全國人大會議在北京閉幕,大會通過各項決議草案,包括高票通過建立港區國安法的決定草案。人大委員長栗戰書稱制定港區國安法是要令香港長治久安,一國兩制行穩致遠。而表決稿較原本草案有三處改動,包括「強化執法力量」改為「強化維護國家安全執法力量」。
全國人大會議閉幕,大會逐一表決各項決議草案,包括建立港區國安法的決定草案。草案獲2878票贊成、1票反對、6票棄權,高票通過。
人大委員長栗戰書在閉幕發言指,制定港區國安法是完善一國兩制的重大舉措。
通過的決定共七條。
第一條,依法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表決稿加了「活動」字眼。第三條,也是加入「活動」字眼。
而第二條沒有修訂過,仍然是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外國和境外勢力利用香港進行分裂、顛覆、滲透等活動。
第四條,特區應當強化執法力量,表決稿就改為「強化維護國家安全執法力量」,多了「維護國家安全」,中央維護國家安全的機關根據需要在港設立機構。
第五條,行政長官向中央提交報告,當中包括開展「國家安全推廣教育」就改為「國家安全教育」,沒有了「推廣」。依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要定期向中央提交報告。
人大常委會獲得授權制定相關法律,切實防範、制止及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人大常委會完成立法後,會將相關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由特區政府公布實施。
人大常委會獲授權就港區國安法立法,常委會每兩個月舉行一次會議。上次會議是四月,若不加開臨時會議,預料最快六月會討論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