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香港眾志黃之鋒及周庭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院裁定三名裁判官簽發手令予警方查閱二人手機,及到Facebook辦公室查閱周庭的專頁相關資料,均為無效及違反基本法。
入稟狀指,去年8月30日,黃之鋒及周庭涉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被捕,二人手機被扣查,之後兩名觀塘裁判法院裁判官及一名東區法院裁判官在去年九月至十一月,先後簽發四份手令,分別批准警員在警總大樓內,無限制地查閱二人手機的內容,及容許警員到Facebook辦公室,查閱周庭專頁及一個帖文的訂閱人士資料IP地址及登入紀錄。
黃之鋒及周庭在今年二月才知悉有關手令。二人認為手令範圍過於廣泛,入稟要求法庭裁定手令非法、違反基本法及無效,並指示警方交還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