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與Google的關係,一直以來是合作伙伴,更有Google的高層,進入蘋果公司的董事局,但一部智能手機,就令兩間公司由合作伙伴變成敵人。
蘋果零七年推出iPhone時,當時蘋果公司行政總裁喬布斯,就請了Google行政總裁施密特上台,施密特更開玩笑說,兩間公司應該合併,他本人亦擔任過蘋果公司董事。
除了iPhone的地圖服務,蘋果的電腦、手機及平板電腦的瀏覽器,預設搜尋服務,都是由Google提供,外界估計,Google單在去年,就向蘋果支付了十億美元。
不過蘋果與Google,在智能電話系統的發展出現嚴重分歧。蘋果崇尚iOS的封閉系統,但Google就支持開放程式源碼的Andriod系統,在意識形態上已經有差別,兩者在市場上亦出現競爭的情況。
更嚴重的是,喬布斯認為Android系統是抄襲蘋果的產品,更指Google不是小偷,而是大盜,揚言要控告對方。喬布斯對他的傳記作者,曾經說過,在他去世之前,不惜動用蘋果所用資金耗光Google所有錢。
他更說要對Google發動核子大戰,因為他們知道自己有錯。喬布斯對Google的厭惡,在去世前都未有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