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鷹君集團創辦人羅鷹石遺孀羅杜莉君入稟,要求撤銷滙豐信託出任家族信託的受託人。高等法院駁回羅杜莉君的申請,並須支付滙豐信託訟費。法官認同若將羅嘉瑞對鷹君的付出,以及堅守父母意願定性為「威脅」是牽強亦不公平,而羅老太一方亦無法證明滙豐在管理基金上嚴重疏忽。
歷時近一年的鷹君羅氏家族爭產案終於有結果。法院裁定,羅杜莉君敗訴,駁回撤銷滙豐信託出任羅氏家族基金信託人的申請。
法官陳嘉信在判詞提到六個爭議點,就羅老太與已故丈夫羅鷹石之間是否有共識,滙豐信託須按羅老太的指令執行決定,又或是否滙豐信託令羅老太有合理預期會按其指示行事。法官接納滙豐一方指,所謂的「共識」明顯違反信託協議的條款,而羅老太一方亦未能提供文件或證人,證明有關「共識」的存在,有「共識」說法站不住腳。
對於家族信託在鷹君的控股地位是否明顯受羅嘉瑞增持的威脅,滙豐信託對此有嚴重疏忽,法官認同滙豐一方指,羅嘉瑞持股並未威脅到家族信託在鷹君的地位,增持股份一事亦非秘密,有公開的紀錄。
法官又指,看不到羅嘉瑞增持股份是基於他的不滿,並同意若將羅嘉瑞對鷹君的付出及堅守父母意願定性為「威脅」,是牽強亦不公平,而羅老太一方亦無法證明滙豐在管理基金上嚴重疏忽。
法官考慮雙方理據後認為,滙豐信託在管理時,是否存在利益衝突等全部爭議均不成立,駁回羅老太撤銷滙豐信託出任家族信託受託人的申請,並須向滙豐信託支付訟費。
鷹君羅氏家族爭產案由羅老太在2016年底入稟,要求撤換家族信託人而展開,陣營一方成員包括支持母親的六子羅啟瑞、二子羅旭瑞等人,另一邊是由三子羅嘉瑞為首陣營,包括四子羅康瑞及五子羅鷹瑞。羅老太一方指滙豐信託有潛在利益衝突,偏袒羅嘉瑞,即現任鷹君集團主席,沒資格再管理家族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