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中國鐵塔即將上市,對於有人入稟法院,指集團侵犯專利權,但上市文件並未披露這宗訴訟,鐵塔回應指,會按法律及監管程序披露。有熟悉上市條例的人士指,公司是否要披露,視乎訴訟造成的負面影響有多大。
備受市場矚目的鐵塔下周三上市,本台接獲消息,近日鐵塔被人入稟起訴侵犯專利權。
據本台獲得的民事起訴狀顯示,原訴人熊小寧控告鐵塔,未經許可大規模在內地使用一種他已獲國家知識產權局批出專利的設計,即一款無線訊號路燈站。
熊小寧要求鐵塔公司立即停止侵犯他的專利權,拆除及銷毀相關基站,並須賠償他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費用。
據文件顯示,訴訟於7月16日獲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立案,將於10月16日開庭審理。
熊小寧接受本台電話訪問時指,他早於7月初已寄律師信予鐵塔、中證監及港交所(00388),但至今仍未收到任何回覆。
鐵塔回覆本台查詢時表示,會按法律及監管程序披露公司事項。
鐵塔在港交所網站上最新版,即7月22日的招股文件提及,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公司並未獲悉侵犯了任何第三方擁有的知識產權,亦指公司未有涉及任何正在或將要進行的訴訟。同時在風險因素中,又指有機會無意地使用了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對方或會提出訴訟。
今次長沙法院的立案日期是7月中,根據《上市規則》11章第13條,如果上市文件等刊發後,以及證券開始買賣前,準備上市的公司獲悉出現重大改變,以致影響上市文件所載的任何事項,應盡快提交補充上市文件予港交所,然後刊發。
有熟悉上市條例的人士表示,公司是否需要披露,需視乎訴訟帶來的影響有多大。
港交所表示,不會評論個別公司或情況,但會因應所得的資料,決定是否需要採取或如何採取進一步行動。由於必須保密,故不會對外公布所得材料的處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