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前運輸工務司歐文龍被加控的貪污案,首次傳召商人羅傑承出庭作供。他承認,應建築公司新明輝的要求,將一筆2千萬元的款項存入一個戶口,用來應急,但控方其後指款項是給予歐文龍的賄款。
商人羅傑承作供約兩小時後離開法院,他說自己是來弄清楚事實。
羅傑承作供時指,於2005年六6月在仲聯行的經紀介紹下,知道澳門國際機場對面的五幅土地可以發展,但自己缺乏經驗,並為了方便融資,所以邀請商人劉鑾雄合作。羅傑承全資擁有的Moon Ocean公司作為發展商,劉鑾雄同意借出7至8億參與項目,並聘用了新明輝建築公司協助發展。
案中關鍵,是發展商被指以2千萬港元,賄賂歐文龍獲得土地。羅傑承解釋,新明輝的負責人曾致電他,指公司被人拖數,但急需向一間雲石供應商支付2千萬元費用,要求羅傑承把錢存入供應商的戶口,而這筆款項後來被指是賄款。
羅傑承又承認,曾與劉鑾雄到澳門旅遊期間,經新明輝的負責人介紹下,與歐文龍吃飯,但強調會面過程從無提及投地,亦不知道項目由歐文龍負責審批。會面過程,只談及澳門有甚麼好玩、好吃。
土地招標時間短,但Moon Ocean的標書被指是三間入標公司中最好,甚至有立體圖的。羅傑承表示,曾經問仲量聯行為何可以短時間內,做到一份詳盡的標書,當時職員指只是抄一些香港標書的內容。
法庭原定會傳召劉鑾雄出庭,但控方指,因劉鑾雄與羅傑承正牽涉另一宗案件,該宗案件審訊時亦會提及今次法庭所需的證供,所以認為現時無需傳召劉鑾雄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