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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立法會質詢時間,她指物業空置稅的研究到最後階段,會於本月內交代。
公民黨建議政府規定地產商,在取得入伙紙後的十二個月內出售所有單位,否則要徵收空置稅。同時建議非香港永久居民持有的二手住宅單位,若空置一年或以上都要徵收空置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