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研究引入的士司機違例扣分制,建議兩年內被扣滿15分停牌三個月,再犯會被停牌六個月,的士業界憂慮罰則過重。
的士拒載、濫收車資時有聽聞,為更有效規管的士司機的行為,政府早前諮詢的士服務質素委員會,建議研究引入的士司機違例扣分制。
日後若的士司機濫收車資、兜客、更改的士收費錶或將收費錶損毀會被重罰,扣10分。
未有足夠10元、2元、1元零錢找續予乘客、未經車上乘客同意讓其他人上車、拒絕向乘客發出收據,或者的士在路上遊蕩停在的士站以外地方則會被扣5分。
罰則較輕一點例如未有展示的士收費錶,晚上未有將的士車頂上「TAXI」燈號亮起就會被扣3分。的士司機在兩年內被扣滿15分會被停牌3個月,再犯就會停牌6個月。
身兼的士服務質素委員會的立法會議員譚文豪指,對部分罰則有保留。會員包括多個的士組織的香港的士業議會,對扣分制表示憂慮。
主席熊永達認為政府應在諮詢階段聆聽業界意見後修訂,令業界心服口服。
香港的士業議會另外提出短中長期八項改革的士服務的建議,包括將目前的巴士線改為公交專線讓的士可以使用,政府提供津貼予司機,接受職前培訓,以增加的士的競爭力及改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