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及妻子許步明涉嫌誹謗案,終審法院一致裁定漢基國際學校校董盧光漢上訴得直,並頒令案件重審。
陳茂波與妻子許步明在2011年透過電郵及文件,指控女兒就讀的漢基國際學校校董盧光漢,包庇子女作弊。
陳茂波夫婦在原審時被裁定誹謗罪成須賠償23萬,其後陳茂波上訴得直,盧光漢上訴至終審法院。
案件其中一個爭議是如何裁定被告是否有惡意,以駁回被告用「受約制特權」作為免責辯謢。
終審法院判詞指,法官應先決定甚麼情況及目的受特權保護,再由陪審團定奪被告人發布的信息是否達到有關目的。
但案件原審時,陪審團裁定陳茂波夫婦發布信息有「惡意」後,原審法官才斷定信息是否受特權保護,過程中陪審團未能全面及清楚了解被告是否受特權保障,做法有重大缺陷。
原審法官錯誤定義「惡意」,終審庭認為「惡意」定義只有為了達到不當目的,不包括原審法官所指的非真誠相信發布信息屬實,認為上訴庭把陪審團裁決作廢,決定是恰當,但終審法院不認同,上訴庭不下令重審案件。
上訴庭認為除非被告蓄意或因嚴重偏見,而罔顧發布信息是否真確,否則不能構成惡意。
終院認為法理基礎有錯,是否清楚信息真偽只可作為證據,推斷被告有沒有不當動機,但不能直接得出是否「惡意」的結論。
因此終院裁定案件應就有否「惡意」這爭議點進行重審,上訴庭頒下的命令亦作廢。
案件2014年於高等法院首次審訊,至終審法院歷時近四年,現時案件下令案件重審,意味訴訟難於短時間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