滙豐銀行證實,近日致函予跟該行合作處理樓宇按揭申請的律師事務所,提示他們不能同時代表其他當事人,對滙豐進行訴訟。有法律學者認為,做法是變相威脅有關律師事務所。
長期穩佔按揭市場佔有率頭三甲位置的滙豐銀行,近期發信給予他們合作處理樓宇按揭申請的律師事務所,作出提示。
根據報章引述的部分信件內容,寫明律師「代表滙豐集團時,便不能同時代表其他當事人,對滙豐集團內任何成員進行訴訟」。
有法律系教授指出,當律師代表滙豐處理按揭業務時,一般不會接受其他當事人,對滙豐進行訴訟,這是一貫不明文的共識,但對於滙豐的明文規定,表示驚訝,認為滙豐是濫用市場權力。
亦有法律學者批評,滙豐作為跨國企業,集團成員的業務範圍涉及多個領域,代表滙豐某一分行處理按揭業務的律師,為何不可以代表客戶處理例如與按揭業務互不相關的訴訟呢?認為滙豐這一封信,會令不少律師事務所,不敢受理控告滙豐銀行的委託,這便可能濫用市場的操控能力,令公義不能彰顯。
學者認為,利益衝突是應該避免,但原則要合理運作,滙豐信件涵蓋面超出合理範圍,銀行方面或有需要檢討有關條款。
滙豐發言人回應指,相關信件主要是為了通知收件人,有關滙豐防止賄賂的嚴謹政策和措施,指出在遵守專業守則下,律師事務所不會因向滙豐提出訴訟,而失去與滙豐的客戶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