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強調,國歌法的立法目的是希望社會尊重國歌,認為社會部分的疑慮是過分敏感。她又指立法會有足夠時間讓公眾討論立法建議,不明白為何要堅持做公眾諮詢。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國歌法本地立法條文建議,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最高判囚三年罰款五萬元。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立法會有足夠時間讓公眾討論立法建議,不明白為何要堅持公眾諮詢。
她重申國歌法立法目的是希望市民尊重國歌,社會毋須過分擔憂。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亦表示,只要巿民不是挑釁,違法的機會並不高。
而中小學教唱國歌亦納入立法建議,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表示國際學校都是在香港辦學,相信日後國歌法訂立後相關條文亦適用於國際學校,教育局會與國際學校商討如何在他們的課程中讓學生認識國歌,但現時未有既定的方案或要求學校如何去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