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三人利用機頂盒非法轉播Now TV頻道,被判監21至27個月,法官指,三人角色不同,但罪責一樣,毋須分辨角色。今次是本港首宗機頂盒侵權被定罪的案件,海關相信判刑具阻嚇力。
海關三年前在鴨寮街「放蛇」,發現一款賣2500元的機頂盒麥格盒子可盜看11條Now TV頻道。
案中首被告鍾羽翔及次被告何國祥,在家中安裝Now TV,透過解碼器把已解密的訊號傳送至內地一伺服器,使盒子用家可非法收看Now TV。二人分別賺取20000元人民幣及每月1500元的報酬。至於另一名54歲被告林兆偉,出售了1020個盒子,每日獲取300元。
三人早前承認串謀詐騙,以及違反《版權條例》等六項控罪。
法官林嘉欣判刑時指,雖然三個被告求情時說服法官,案件主腦另有其人,法官接受可能有更重要的人,但根據案情,各人做的事非常清楚,他們在麥格盒子的生意中有貢獻及執行,所以罪責一樣,毋須分辨角色及罪責性多少。
法官又提到,案情顯示訂購Now TV每月450元,事件令電訊盈科最多潛在損失達400萬元,作為技術員的首、次被告,可能不知道電盈的損失,但負責賣盒子的被告一定知道損失的金額。
法官考慮到他們認罪,判處首被告判監27個月,其餘兩名被告則監禁21個月。
今次是海關首次引用《版權條例》成功檢控侵權機頂盒,海關歡迎裁決,並指相信首被告是集團主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