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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得直】電盈覆核通訊局收過多牌費勝訴

【上訴得直】電盈覆核通訊局收過多牌費勝訴

【Now新聞台】電訊盈科早前入稟司法覆核,控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和通訊事務管理局收取過多牌照費,終審法院判香港電訊勝訴。

根據通訊事務管理局與香港電訊在2012年的協議,政府答應下調牌費,但香港電訊認為當局仍違例徵收過多牌費,入稟司法覆核,終審法院五名法官一致裁定香港電訊上訴得直。

判詞指,政府釐定牌費時將公司的稅收及股息等利潤列入預算內,令通訊局收入超過法定目標收益,有違收回成本原則,犯了法律錯誤,法庭認為,超收的牌費形同稅收,而當局無權對牌照容許的活動徵稅,電盈入稟時亦批評通訊局的營運基金,回報率遠高於開支所需,截至2008年止,基金滾存近7億元,判詞認為基金產生的收益不應轉撥作政府一般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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