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港交所總結同股不同權諮詢結果,將容許同股不同權的新經濟公司在主板上市,持有特殊股權的股東,每持1股最多可有10倍投票權,而未有盈利或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亦可上市。
醞釀逾四個月,同股不同權諮詢結果終於出爐。
一如早前官方透露,港交所計劃不另設新板,改為直接在主板中引入同股不同權的新經濟公司,建議這類企業最低市值須達100億元,若市值低於400億元,須最少有10億元收入,並建議引入未有盈利或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市值最少達15億元。
此外,規定特殊投票權的股份,投票權最多只能為普通股投票權10倍,這些公司將會以特定股份代號作識別。
保障投資者方面,港交所未有訂立日落條款,港交所指,若設立條款,本港競爭力將落後於美國等其他海外市場,但強調當中已附帶限制,包括若相關股份進行轉讓,特殊投票權亦會失效,同時規定只有新申請人可採用同股不同權架構上市,股份上市後,不能提高已發行的不同投票權比重。
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亦指表示,特殊股權股東將會面對一定掣肘。
港交所計劃於明年第一季再就細節進行諮詢,並建議修訂現行海外公司《上市規則》條文,吸引在美國或英國的新經濟企業來港進行第二上市。
至於創業板提高上市門檻將於明年2月中起生效,但現時已上市的創業板公司,將有三年寬限期,讓他們在現時較寬鬆的安排下,申請轉到主板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