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原局長楊棟樑受賄、貪污案開審,他當庭認罪。
案件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楊棟樑被控於2002至15年間,利用天津市副市長、天津市委常委和國家安監總局局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提供幫助,收取財物逾2800萬元人民幣。
另外,他於1999年擔任天津市經委主任期間購買住房,而未作國有資產登記。兩年後,他離任時,隱瞞住房並據為己有。楊棟樑在庭上認罪、悔罪,又說對黨和人民,對社會和家庭帶來的傷害無法挽回。
案件的庭審結束,法庭會擇日宣判。
去年八月,天津倉庫爆炸後數日,楊棟樑受查落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