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英國政府是否能如期啟動脫歐程序出現變數,英國高等法院裁定政府須經過國會批准,才可啟動脫歐程序。英國政府對裁決感到失望,表明會上訴至最高法院。
高等法院星期四裁定,首相文翠珊必須先獲得國會的批准,才可引用《里斯本條約》第50條,啟動脫歐程序。
高等法院的三名法官認為,根據皇家特權,政府無權啟動脫歐談判,又說一旦依據第50條啟動脫歐程序,英國國內的法律無可避免地亦要有所變更。
英國政府對裁決感到失望。
今次法院的裁決可能打亂首相文翠珊的脫歐時間表,早前文翠珊表示,會在明年三月底前引用條約,開始為期兩年的脫歐程序。
文翠珊透過發言人表示,政府行使皇家特權,啟動脫歐談判是合法的,又說即使面對法院的裁決,所有有關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的準備工作都會繼續。
英國政府已就裁決提出上訴,並獲高等法院准許,會在下月五至八日聆訊。
今次就啟動脫歐程序提出訴訟的女商人米勒,滿意裁決結果,強調今次是涉及程序的問題,而非政治。
今年六月的公投中,有五成二人支持英國脫歐,不過米勒質疑脫歐會令英國人喪失原有的權利,包括在歐盟內自由活動,認為不可以未經國會批准,就啟動脫歐程序,並希望政府不要上訴。
歐盟委員會的發言人表示,不會推測裁決會否影響英國脫歐程序。而主席容克將於星期五與文翠珊通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