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證監會跟港交所下午舉行聯合記者會,發表改善上市監管架構的諮詢文件,或會在現時上市委員會之上,加設上市監管委員會,有前上市委員會委員認為,建議是架床疊屋。
上市審批權應由證監會還是港交所負責,多年來爭議不斷,證監會及港交所將再就相關議題進行諮詢。
據《東方日報》報道,其中一個建議方案是港交所保留新股審批權,但在現時的上市委員會之上,加設一個上市監管委員會,並加入證監會代表,對個別新股申請是否合適,以及上市政策有更大的話事權。
有前上市委員會委員認為,此舉是架床疊屋,檢討的應該是上市委員會的組成程序。
目前,證監會只能在「雙重存檔」制度下,對上市申請提出質疑,若加重證監會在上市審批上的角色,有證券界人士憂慮上市申請將走回審批制的舊路,不過,立法會議員張華峰認為無礙新股上市申請。
此外,有市場人士認為,改革後「啤殼」問題仍會存在,監管機構應堵塞上市條例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