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機構落實G20的建議,加強監管場外衍生交易,包括建議成立「中央結算所」,日後涉及相關產品交易的機構,部份需要在交易所進行結算,同時需要向金管局的資料庫,提交交易資料。
08年金融海嘯,雷曼兄弟倒閉,不少在場外的交易,即那些不是經「中央結算所」進行的交易,引伸出不少市場風險。
為監管有關風險,金管局及證監會諮詢市場,計劃在明年第3季,由港交所成立「場外衍生工具中央結算所」,要求在本港進行,或與本港相關的場外衍生工具交易,買賣雙方都要透過結算所,進行結算。
受監管的衍生工具,都是本港成交最多的產品,包括以港元計價,或在香港進行的利率掉期合約,即IRS,以及不交收遠期外匯合約,即NDF,日後會研究再擴大範圍。但這些場外交易額,要達到多少金額,才要由中央結算,就未有定案。
進行相關交易的機構,同時需要向金管局,在明年第3季會推出的「交易資料儲存庫」,提交交易資料。
金管局指,日後會在資料庫中,向公眾提供市場的成交量、流通量及價格等的資料,以提高透明度。諮詢期會至11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