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聯邦憲制法院裁定,德國參與歐洲金融穩定基金的行動,並無違反德國憲法。
但認為國會未來在相關行動上,應該有更大話事權。
德國國會去年投票通過,參與歐盟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1100億歐元貸款予希臘,另外還有份借出7500億歐元拯救基金,阻止希臘債務危機蔓延。
事件引起民眾不滿,有保守黨議員連同多名法律、經濟學者,入稟法院,指國家參與救援行動,剝奪議會對財政預算的決定權,是違反憲法。
主審法官在庭上駁回指控,指德國參加拯救歐元區債務危機的行動並無違憲,但政府不應視此次裁決為護身符,指國會在任何令國家預算承受壓力的決定中,應該有更大話事權,未來再有新的拯救方案的話,都必須先在國會進行投票。
總理默克爾在國會表示,歐元對歐洲來講,並不單單代表共用同一種貨幣,還是團結歐洲的保證,一旦歐元不濟,歐洲亦會崩潰。法院的裁決進一步確定政府參與歐洲金融穩定基金的行動。
德國國會本月尾,會就加大拯救歐元債務危機的力度進行表決,分析指出,默克爾的執政聯盟內,分歧仍嚴重,一旦默克爾不能說服黨內支持,將會依賴反對派才可確保方案會順利獲通過,那時默克爾總理地位將會岌岌可危,甚至反對派有機會要求提前大選,令政局更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