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u】現年39歲藝人周永恆於今年4月涉嫌出言恐嚇太太陳薇,被捕後在警署拒絕配合警員採集指紋,又涉向警員吐口水,被控「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及「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兩罪。周永恆事後認罪,案件押後至今日屯門裁判法院判刑,他於開庭半小時前應傳媒要求,由律師陪同下步出法庭影相,一身全黑打扮的周永恆初時神情緊張,至後期才面露微笑,向傳媒表示:「辛苦晒大家!」又指對判刑結果抱平常心。周永恆遂跟隨律師到庭外會議室,見太太陳薇及牧師已在等候。
周永恆上庭時全程閉眼垂下頭、眉頭深鎖、緊握雙手又不時抽搐。庭上先播出第二控罪、約1分鐘的閉路電視畫面,見周永恆坐着輪椅,途經兩名警員時吐口水。代表律師再三重申周永恆非有意圖向警員吐口水,亦沒有使用武力,承認當時仍是一時衝動、罔顧後果。
代表律師續讀出4封求情信,包括周永恆、太太陳薇、媽媽及牧師,求情信內容包括指周永恆會正視濫藥問題,承諾會接受戒毒治療,希望重新生活;近年受情緒病困擾,有焦慮症、驚恐症。裁判官聽取求情陳述後宣布休庭5分鐘,以考慮判刑。
最後裁判官就第一項控罪「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表示,周永恆激烈拒絕套取指模行為作驚恐症解釋,罰款2千元,從擔保中扣除;第二項控罪「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裁判官直言周永恆吐口水行為屬警權挑釁,兩項控罪事發時間相距2小時,相信周永恆有足夠時間冷靜,並接納感化官意見,不適合判以感化、社會服務令,故判周永恆監禁兩星期。
周永恆聽取判決後即回頭望向坐旁聽席上的太太,點頭微笑又派心心,再由庭警帶走。太太事後受訪指沒有上訴的打算,因判刑前已有心理準備,基於香港政治環境方面亦不便多講,又有叫周永恆少說話為妙,並謂自己非公眾人物加上社恐症,往後都不會再作回應,然後獨自離開法院。
案件編號:TMCC86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