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宏婚變事件持續發酵,李靚蕾昨晚突然於個人微博上發千字文,控訴王力宏帶同3名陌生男性硬闖她家「看孩子」,其間他要求李靚蕾關閉 CCTV,遭拒絕後他又用力搖門,試圖闖入家中,最後使孩子們受驚痛哭。
王力宏經理人公司回應台灣媒體指,除了王力宏外,當日上門另外三名是他的生活助理,在職達十一年,又表示李靚蕾想像力太豐富,反問李靚蕾家附近就有警察局,如果事情如她所說,是否應該報警。
而王力宏搖門方面,公司稱是他聽到孩子歡呼才敲門回應,但他最後未能與孩子見面感到悲傷,指會繼續爭取與孩子見面的機會。
對於這件事,李靚蕾今日早上在微博上再發文,稱已經報警,又提出8點反駁王力宏。
1.結婚才8年,竟然會有一個12年的「夫妻生活」助理??
大家都知道那是你的「私人助理」(受你僱用,長期聽命於你,對你唯命是從的男子)
2.如果真如我所說是否應該報警?
我有報警。
3.我想像力豐富?
請說清楚那一個部分是想像的,我提供證據佐證。
4.只是想看孩子?
我一直不只是歡迎,還不斷請求你看孩子,想看孩子為什麼要違反協議中明訂看孩子的條約??「所有」來訪人員必須經「雙方」評估同意。為什麼未經同意要硬闖?為什麼無論事前或現場溝通要隱瞞第三人的存在??
5.沒抱到小孩十分難過?
你原本自由可以選擇的時候,你自己規劃農曆年才願意安排回來看孩子..
6.律師建議?
哪一位律師會建議你違反協議,帶著未經同意的三個男人(其中一位還是無論事前或現場溝通都隱瞞他的存在,我素未謀面的陌生男子)「看孩子」還要要求拔監控?請你提供...我想不通你覺得如果不拔監控,監控會有可能錄到什麼,會比你現在的行徑更可怕?如果需要證人,一位就夠了,而且可以找一位雙方都能同意/孩子也舒服自在的人選。為什麼要在我一個人的情況下帶這麼多人硬闖?
7.透過司法?
我會,但透過司法需要等待很長的時間和花費很多錢和精力,來不及保護我人身安全,也無法即時阻止你讓我每天精疲力盡的一切作為。
8.如果有證據就提供?
好,如果你同意我就po...(原本想說不要這麼不堪..畢竟包含很多隱私..也不知道什麼需要遮蔽什麼不需要遮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