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一名補習社導師涉嫌在六年前非禮女學生,三項猥褻侵犯罪名不成立 。
48歲被告鍾文安被控2015年至16年間,在香港仔一間補習中心,三次非禮當時10歲的小五女學生。
裁判官黃雅茵判決時指,被告辯稱教導女童使用電腦,難免觸碰到其胸部,又形容一些身體接觸是體罰,批評被告是狡辯,但考慮到受害人與被告的對話紀錄,事發後兩人經常聊天,受害人又不時要求被告送禮物,包括平板電腦,影響法庭接納受害人的證供,判被告三項猥褻侵犯罪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