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com】有雜誌影到苟芸慧身形又加碼,體重達170磅,剛好在拍一場跳樓戲,被形容為身形笨重,企都企唔穩。
首先,苟芸慧真人算高,有170cm,170磅我唔會話唔肥,因為確實超出標準體重,但是否「笨重」呢?這就有保留。君不見甚多中等身形的亞洲男子,都是差不多的比例,何以男性就叫中等身形、「男仔有肉好睇啲」、「唔會得棚骨」,而女性就是「身形笨重」呢?這不公平。
第二,苟芸慧體重升高,是因為甲狀腺問題加上服食抗抑鬱藥而導致。這非她之罪,何況肥胖本來就不是罪。她惟一應該要注意體重的原因,就是健康問題。
第三,肥胖不影響苟芸慧的外觀,她仍然一樣漂亮呀!欣宜的《你瘦夠了嗎?》有一句很貼切:「可知有種美極美,真名叫卡路里。」當然美感這回事有點主觀,但如果記者和攝記可以不再用ultra wide鏡近距離影她,還她一個正常的視角,她其實沒有肥得那麼誇張。醜化也是傳媒常用的技倆之一,看贈她的花名「肥苟」就知道傳媒的筆下沒有mercy。
對於男女平等,我會相信一些生理上的分別,大概到我們百年歸老,也未必能達到真正平等。但思想上和觀念上,就理應立即扭轉過來。以苟芸慧為例,她本是花旦,但因體重上升,演出機會也減少。有個可悲的觀念,是不論電視、電影,總之幕前花旦必須要瘦,肥演員都只能當諧星,但真實社會其實是肥和瘦參半,肥胖者亦有他們的可歌可泣的愛情故事,甚至現實中很多男性(例如我)都喜歡有肉地的女性。但主流媒介卻率先扭曲觀念,塑造一個只有型男索女才有資格轟轟烈烈談情的偏頗景象,實令人難以認同。
這個權是終須要平的,反肥胖亦是現今的潮流,歸根究底標籤是懶於思考的結果。肥有肥得有自信,瘦也有瘦得沒靈魂,但人總是懶於分析每個個體,隨意就將標籤跟隨磅數貼上,「肥胖」就等於「論盡」、「不好看」;「瘦」就等於「好身材」、「瀟灑」。懶於思考亦可能令自己成為下一個受害者,隨著標籤越來越多,你將來或會因為一些先天或後天的特徵而被貼上某個標籤,到時再來維權就已經太遲,應該從今天起就認識標籤,拒絕標籤。
文:魯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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